「12暪逃」案 律師會前會長蘇紹聰:公安取逮捕令證明證據充足
12名逃犯偷渡到台灣途中非法越境,被內地海警拘捕,目前在深圳被拘留,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報請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有關人士。律師會前會長蘇紹聰表示,假如公安取得逮捕令,說明有足夠證據,讓公安繼續拘留涉案人及調查案件。他又說,如果公安有12名逃犯涉嫌其他罪名的證據,檢察院可以就此提出起訴。
蘇紹聰表示,「官派律師」即是香港法院的義務律師。假如嫌疑人已成年並委託律師,但突然間有其他人為嫌疑人另聘律師,公安就難以處理。至於所謂家屬委派律師受壓退出案件,蘇紹聰相信只是傳聞,他親身處理過跨境案件,認為公安注重程序公義,他形容當局「執得好正」,家屬應該了解當地情況。即使隔離14日都是值得,否則揣測只會無補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