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正式逮捕「12瞞逃」 兩人涉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兩人涉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昨日公布,以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兩人,以涉嫌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其餘10人。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12名潛逃離港的港人今年8月23日非法入境內地司法管轄區,被廣東海警截獲,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被刑事拘留,犯罪事實確鑿。

資料顯示,12名逃犯包括李宇軒、張俊富、張銘裕、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廖子文、黃偉然、鄧棨然、嚴文謙、黃臨福及喬映瑜等,他們都因在香港的違法犯罪行為被控罪或被通緝。當中李宇軒及喬映瑜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

傳媒引述消息指,12逃犯非法入境內地時,負責開船的是在港被控串謀意圖縱火、現年30歲的鄧棨然。

根據內地刑法,偷渡一般會判一年以下刑期,但如果涉及組織他人偷渡並被定罪,刑期由兩年至7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