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假擬分十年 逐步增至17天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年一月宣布,分階段增加「勞工假」,逐步與「銀行假」看齊。多家傳媒引述消息稱,政府擬用上十年時間,逐步增加「勞工假」,平均每兩年增加一天,最終變成17天,即將在下周三的施政報告內公布有關計劃。
全港約三成勞工即超過100萬僱員,每年享有12天法定假期,俗稱「勞工假」,但相比從事文職的「白領」,每年擁有17天俗稱「銀行假」的公眾假期,兩者的假期相差五天,該五天假期包括:耶穌受難節、耶穌受難節翌日、復活節星期一、佛誕及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
根據政府年初推算,法定假期每增加一日,僱主的員工成本增加約0.34%,若一次過增加五天假期,員工成本便會增加1.7%,每年額外開支3.7億元。消息稱,經評估後,若然由政府補貼,行政支出或會達薪金的一倍或兩倍,政府傾向不會以公帑補貼,由於修例需時,預計最快2022年起實施,建議將會交由勞顧會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