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職公務員若拒簽效忠聲明 可能影響升遷

公務員事務局即將發出通告,安排7月1日後入職的新公務員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職公務員亦將需簽署相關聲明和宣誓。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不簽署或不宣誓本身就表達出一種態度,如果不簽,新入職公務員將不獲聘用,現職公務員則可能影響升遷。

聶德權日前接受《堅雜誌》專訪時指,要求公務員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並不是新事物,加入政府當公務員本身就有這樣的責任及承擔,他說:「我相信這個做法(宣誓和簽署聲明)對於整個社會對於公務員系統的信心,對特區政府的管治都有正面作用。」

至於為何新增相關安排,聶德權指出,近幾年來,特別是過去一年多的時間,政府面對香港社會發生的情況時發現,在對「一國兩制」的認識上,以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屬於國家一部分,這個重要的事實的認識上,社會上存在一些反對的聲音,這些聲音對於特區認真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帶來負面影響。他認為,透過宣誓和簽署聲明,能讓公務員團隊更加肩負到落實「一國兩制」、做出利民政策措施、推動香港發展、配合國家整體發展的責任,也讓社會看到公務員隊伍在堅守「一國」,能發揮好「兩制」。他認為,如若公務員不簽署不宣誓本身就表達出一種態度,「當然我們會去了解到底為何他們不簽,原因是什麼,是否不擁護基本法不效忠特別行政區呢?」聶德權坦言,不簽署不宣誓的公務員,會影響日後的升遷或者其他的安排。

若有違反誓言的言行,聶德權指,當局會審視是否構成了不擁護基本法,不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如果構成,牽涉到是否堅守「一國」原則,是否接受「一國兩制」,是否宣揚「港獨」,或者分裂國家等,政府對此完全不能容許。若觸犯法律則按法律處理,若是違規言行,則按紀律懲處的機制,判斷是否違反了公務員守則等,再按程序處理,情況最嚴重的是革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