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新修國旗法明年元旦起施行 禁倒掛倒插隨意丟棄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通過對國旗法、國徽法的修改,新修改的這兩部法律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後的國旗法、國徽法,明確規定不得倒掛、倒插或以其他有損國旗尊嚴的方式升掛、使用國旗,不得隨意丟棄國旗。根據新法,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毁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國徽,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處以15日以下拘留。此外,新法還增加國旗、國徽適用場合,如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澳門機構應當在工作日升掛國旗並懸掛國徽。
特區政府昨日發新聞稿稱,國旗法及國徽法已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並透過制定《國旗及國徽條例》以本地立法方式在香港實施。特區政府會對《國旗及國徽條例》作出適當的修訂,以實施適用於香港特區的規定,履行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