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陳淑莊酒吧「犯聚」 林瑞華被控明上庭

時任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於今年四月在限聚令生效後,與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等40人,在酒吧內聚會。林瑞華昨晚在社交平台帖文「自爆」,他和其他涉事人早前收到法庭傳票,控告他違反限聚令及相關抗疫規定,他將於明日出庭應訊。

林瑞華發布在社交群組的相片顯示,他被控於4月2日至4月3日期間,在九龍旺角大南街的「HANDS」酒吧,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參與受禁群組聚集,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他須於2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林瑞華稱,他將與律師商討案情,暫時未能透露太多細節。陳淑莊被踢爆違反限聚令後,曾辯稱聚會地點屬私人地方,是可獲豁免的群組聚集,她聲稱當時以立法會議員身份出席「公務會議」云云。特區政府其後發稿駁斥其謬論,指當時公眾人士若可進入該酒吧,有關禁止群組聚集的規定便適用。而議員在議會以外其他場合參與或組織群組聚集,不屬豁免範疇。

資料顯示,任何人如參與或組織被禁止的群組聚集,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