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虹秀當庭獲釋 律政司擬提上訴

在8‧31暴動中原被控暴動罪的女社工陳虹秀,在今年9月29日審訊開始時,被區域法院沈小民裁定表面證供不成立,毋須答辯,當庭釋放。陳虹秀昨日在社交平台上載律政司函件並透露,律政司在信中質疑原審法官沈小民法律觀點出錯,故已就她其原審所指表證不成立的裁決,擬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陳虹秀稱,若上訴庭接納律政司申請,她將要重新面對審訊。

沈小民於9月29日裁定控方指控陳虹秀暴動罪的表證不成立。沈官昨日在判詞中指,控方未能提出表面證據支持其指控,證供「甚至薄弱得連非法集結罪名也談不上」。沈官稱,客觀情況顯示陳虹秀現身之處,確實在不同時間有很多人聚集一起,有人投擲汽油彈,有人燃燒雜物,但問題是否有表面證據顯示陳是為着破壞社會安寧之目的,而與這班人集結在一起。他續稱,控方沒提供證據顯示陳與暴動分子集結在一起,故認為她頂多只是「視察環境」,所以不可能把陳虹秀定罪,因此行使酌情權裁定她毋須答辯,控罪撤銷。

陳虹秀昨日在Facebook貼文,並附上一封律政司在10月5日發出的信函。信函提到律政司認為原審法官觀點出錯,將會以案件呈述方式向上訴庭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