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達明兩度洩密 律師會通過不信任動議
香港律師會昨日向會員發通訊,指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身為律師會理事,早前違反保密責任,在未獲授權下公開律師會內部文件。律師會已就事件成立獨立小組跟進,認為張達明違反保密責任,並通過對張達明不信任動議。
律師會發出會員通訊,指張達明兩次未經授權披露律師會內部資料。第一次事件涉及律師會原定於今年3月30日向會員發布的「會長通訊」,張達明提前於3月27日收到律師會發給理事成員的預發本。張達明看到律師會會長彭韻僖在預發本中,指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在事前未正式聯絡過律師會,便向外聲稱已經聯絡過律師會,提出了疫情下的紓困措施,要求郭榮鏗澄清,他隨即便通知非律師會會員的郭榮鏗準備回應。
另一件事則是今年5月14日,張達明在facebook公開律師會未一致通過的新聞稿。
律師會指,已就事件成立獨立小組跟進,並通過對張達明不信任動議。該會並表示,保密責任對律師專業至關重要,理事會嚴肅看待未經許可的披露行為,認為向全體會員通報有關情況是恰當的做法。
張達明昨日在Facebook承認,曾於3月31日就有關做法向彭韻僖致歉,但認為有些內部文件「不應該視為機密」,否認是洩密,並稱第一次事件發生前,理事會會議上不曾討論有關預發本應否視為機密,但他承認一般來說,在「會長通訊」公開發表之前,是不應披露發給理事成員的預發本的任何內容。
獲張達明提供機密的郭榮鏗稱,對事件感到極度遺憾,批評律師會「在雞毛蒜皮的事情上大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