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漢元朗街站施襲自簽守行為一年 周浩鼎大方原諒

立法會議員周浩鼎5月在元朗擺街站期間疑遇襲,警方事後拘捕一名男子,控以普通襲擊罪,案件原訂今午展開預審程序,惟控方決定撤回控罪,被告須自簽1000元、守行為一年。

35歲男子李海健被控於今年5月23日,在朗屏站外行人天橋襲擊男子周浩鼎。案發當日約下午兩時半,周浩鼎在上址擺街站,收集市民簽名,支持港府推行國安法。約半小時後,被告聯同一班不同政見人士到場,其間被告推周左肩一下後逃脫。

周浩鼎表示,同意今次對被告簽保守行為安排,在法律上,如果作為受害人同意不作檢控,與被告和解,及案情並不嚴重,則可以作簽保守行為處理。周浩鼎希望原諒被告,透過今次簽保守行為給予被告一次改過自身機會,不要再重犯及沉迷違法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