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踢保14個月後 終被控暴動
犯法就是犯法,成功「踢保」(拒絕保釋)亦不代表警方會終止調查。再有5人包括兩名大學生及一名年僅15歲的中學生,涉參與去年10月7日大肆破壞港鐵屯門兆康站設施造成逾百萬元損失被捕後,雖成功「踢保」暫獲無條件釋放,但事隔14個月後,昨日再被警方拘捕及落案控告「暴動」、「暴動時使用蒙面物品」以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三項罪名,案件今早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警方強調,即使成功「踢保」也不代表無罪,警方仍會鍥而不捨繼續調查,只要蒐集到足夠證據,就會將所有罪犯送上法庭。
再度被捕的3男2女,年齡由15歲至33歲不等,當中3名男子分是大學生雷×昊(19歲),地產經紀何×俊(21歲),手機售貨員黃×進(33歲);兩名女子則是姓梁(15歲)中學生,以及大學生陳×婷(22歲)。5人均被控「暴動」及「暴動時使用蒙面物品」罪,當中兩人則因身上被搜出鐵鎚等物品,被加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
5人均被通宵扣查以待今早押解上庭,控方將申請轉交審訊較嚴重罪行的區域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