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工私了老婦囚八個月 裁判官張潔宜:連番襲擊手無寸鐵的高齡事主

網民於今年5月在天水圍商場發起「和你唱」搗亂社區,一名69歲婦人被示威者指稱用手機影「大頭相」,結果被人包圍施襲及淋水侮辱。有份施襲的餐廳散工早前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昨日在屯門法院判刑。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斥被告連番襲擊手無寸鐵的高齡事主,包括踢頭和用鐳射筆照射,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而被告複述事件時態度不誠懇、不耐煩,反省有限,遂以12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因他認罪,最終判他監禁8個月。

被告方佐瑋(22歲),任職餐廳散工,被控以一項蓄意傷人罪。控罪指方佐瑋於今年5月6日,在天水圍嘉湖一期外有意圖而非法及惡意傷害女事主陳粵華。同案另一名15歲被告,則排期明年1月27日受審。

張官判刑指,案件情節嚴重,例如被告與其他人一同襲擊、事主已上年紀和手無寸鐵,加上被告不止一次施襲,更以鐳射光干擾事主,踢頭動作十分危險,或會引致嚴重傷害,幸好事主並無大礙。張官指出,連串襲擊並非同一事件,被告襲擊一次後,有時間考慮收手,但他不但沒有這樣做,反而繼續施襲。在此之前附近有示威活動,被告動作易引起漣漪效應。此外,事主被包圍超過三分鐘,不難想像事主受驚嚇的程度,認為要判處阻嚇性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