掟汽彈襲警車囚40個月 裁判官胡雅文:汽油彈被掟出後難以預測後果

網上有人去年11月煽動數千激進示威者,由油尖旺不同方向攻擊警方防線,揚言「營救」非法佔據理工大學的黑暴分子。一名24歲地盤工人在旺角向載有警察的警車投擲汽油彈,早前承認有意圖而企圖縱火等兩罪,還柙至昨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最終被判入獄3年4個月。

被告黎振鴻,被控有意圖而企圖縱火、於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控罪指他去年11月18日在旺角黑布街與豉油街交界附近,用火摧毀一輛警車,意圖損壞該車輛,以及危害車上司機的安全;同日在黑布街公眾地方管有一把刀、一支伸縮棍和一支胡椒噴霧。他另被控的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則存檔法庭檔案。

法官胡雅文昨日判刑時指,縱火罪是嚴重罪行,沒有判刑指引,雖然本案汽油彈沒有爆炸,但沒有減輕案件的嚴重性,而且汽油彈有潛在危險,被掟出後難以預測後果。

胡官又指,本案有一定程度的計劃,被告帶同其他武器,本身沒有吸煙習慣卻被搜出打火機,犯案目的實是阻礙警方前進。被告打算利用更衣變裝來逃避追捕,惟他所戴的頭盔令他更易被識別。胡官認為以上都是加刑因素,需要判處阻嚇刑罰,以入獄5年為量刑起點,終判被告入獄3年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