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提堂禁保釋 勾結外力案細節曝光

被控欺詐及還押候訊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警方國安處加控違反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73歲的黎智英被控一項「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在《2020年全國性法律公布》(2020年第136號法律公告)附表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29(4)條。

控罪指,黎智英今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

據了解,控方呈上的案情撮要長達18頁,列舉黎智英曾撰寫的文章、接受的訪問、Twitter賬戶帖文,涉及抹黑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的言論。今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繼續作出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其間透過Twitter及其名下《蘋果日報》發表文章,及接受外媒訪問,意圖煽動他人或外國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進行制裁,其間美國亦通過所謂《香港自治法》等法案。據悉,警方調查發現黎智英與一個乞求外國對中央及香港政府進行制裁的組織也有關連。

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應控方要求押後至4月16日再訊,又認為黎智英所涉罪行性質嚴重,且在保釋期間干犯相關控罪,故拒絕其保釋,須繼續還押監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