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定案:現職公務員拒效忠將炒魷

特區政府早前宣布,所有由今年7月1日及其後入職的公務員須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國香港特區。在現職公務員方面,特區政府已決定全體現職公務員將一次過宣誓或簽署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國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當時表示,公務員事務局正諮詢律政司意見,以釐清和確定一旦有現職公務員不接受安排時管方須採取的跟進行動,而「起碼」會影響升遷。

聶德權昨日透露,經過研究後,局方認為誓言內容是出任公務員的基本責任和條件,認為拒簽聲明者不應擔任公務人員,「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對特區政府負責是基本要求及條件,如果拒絕公開承諾確認這個基本責任,這讓管方嚴重質疑究竟是否不接納這個基本責任,這個時間是不適合在公務員團隊中履行職務,所以我們會考慮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這個既有的機制,要求這些同事離開公務員隊伍。」在未完成有關程序前,該人的升職、轉職、退休延遲申請,一律不會受理。

聶德權指出,倘有公務員違反誓言,作出違法或違規的行為,則會先處理涉及違法的行為。若然情況嚴重至觸犯香港國安法,則可以終止被判有罪公務員的職務。至於其他違規的行為會按紀律處理機制,如確認公務員違反相關操守,會視乎其嚴重性而作出處罰。如果其行為本身亦違反誓言,就要一併考慮懲罰的程度。他直言,難以具體表列違誓行為,但若果違反誓言的言行,是針對「一國兩制」等方針,則很大可能涉及國家安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