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申請離港被拒 法官指有潛逃風險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獲邀到英國倫敦領取所謂的「西敏寺人權、人類生活及人類尊嚴獎」,惟他早前因涉嫌於六月二十一日包圍警察總部,並在夏慤道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等三項罪名,獲准保釋但不准離港。他昨日到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惟法官杜麗冰指黃之鋒毋須親自到訪,離港令其潛逃風險倍增,拒絕保釋離港申請。 

杜官同時指,雖然黃之鋒獲歐洲、法國、意大利、德國等國會或議會官方邀請出席演講,以令國外關注香港現時局勢,而英國國會最近亦邀請黃之鋒到英國倫敦領取「西敏寺人權、人類生活及人類尊嚴獎」,但杜官指香港現時局勢已被國際傳媒作廣泛報道,不需要黃之鋒親自到訪進行演講,而即使獎項重大亦能押後再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