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恆拖欠逾500萬酬金訟費 法庭頒令破產

香港國安法出台後,反中亂港分子接連逃竄。當中,「港獨」分子、前青年新政召集人梁頌恆不理會被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追討93萬元酬金,去年底離開香港,前赴美國聲稱尋求「政治庇護」。高等法院聆案官昨日在其缺席下,頒令梁頌恆正式破產,並會把破產令以電郵及郵寄到其報稱的香港住址的方式通知梁頌恆。

案件昨於聆案官席前處理,但梁頌恆沒有應訊,亦沒委派律師到庭。行管會指梁曾公開表示不會再返港,聆案官考慮去年底已接獲梁頌恆表明不會出庭應訊的信件,遂應行管會要求,正式頒令梁破產。

連同本案利息和其他民事案件訟費,估計梁頌恆共欠政府可能多達500多萬元。但梁於上月揚言不打算理會欠款,並已到美國暫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