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裁定慰安婦勝訴 首判日本賠每人71萬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昨日裁定,日本政府需要對韓國慰安婦受害人進行賠償,每人賠償金額為1億韓圜(約71萬港元)。這是韓國法院歷來首次裁定日本政府需賠償慰安婦受害人,也是繼數年前的強徵韓國勞工案後,法院再一次要求日本就殖民統治朝鮮半島及二戰時期罪行賠償。日方傳召韓國駐日大使,對此提出強烈抗議,首相菅義偉表明絕不接受裁決。
日本曾於1910年至1945年間,非法侵佔韓國作為殖民地,並誘騙或強迫韓國女性充當慰安婦。據韓國官方去年8月統計,所有登記在案的慰安婦受害人僅剩16人在生。昨日首爾法院審理的訴訟早於2013年提出,12名慰安婦受害人原告中,已有7人在審訊過程中身故。
以已故的裴春姬為首的12名慰安婦受害人,當年向韓國法院提出民事調解申請,要求日本政府作出賠償。日方之後以國際法「主權豁免」原則為由,認定國家作為主體,不受他國司法管轄,拒絕收取文件調解。案件於2016年移交法院,去年4月開始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