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忍一國兩制基本法被抹黑 劉兆佳列十點發炮述西方勢力的誤解曲解
針對西方勢力過去多年來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論述涉及不少誤解或曲解,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榮休講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近日在《橙新聞》撰文,從十個要點闡述有關情況,包括:
(一)把《中英聯合聲明》當成是「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法律基礎和認受性來源,從而讓英國、美國乃至部分西方國家可以過問回歸後的香港事務,覺得需要承擔對香港人的「道義責任」,並且可以以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為由向中國「追究違反國際協議」的「責任」。
(二)仍然把回歸後的香港當作是受到西方國家特殊照顧和保護的地方,甚至在實質上仍然視香港為西方陣營的成員。
(三)把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享有的高度自治理解為「完全自治」,實際上把香港當成是「獨立政治實體」,這樣做不單罔顧香港的自治權力來自中央的授予這個基本事實,同時否定中央在香港所享有的權力和須履行的責任。
(四)既然香港享有「完全自治」,西方勢力順理成章地否定香港有履行對基本法第23條進行本地立法來捍衛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尤其是當西方勢力傾向把國家安全界定為中國共產黨的「安全」之際。
(五)從來不把中國憲法放在眼內,不接受國家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在回歸後的新憲制秩序,也不接受國家憲法在香港適用。
(六)把香港的民主發展當作是「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最重要目標,而罔顧其他更重要的目標,從而處處偏幫和慫恿香港的反對勢力。
(七)把「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理解為單純為了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的舉措,而罔顧其作為「國家優先」的大政方針的本質。
(八)把普通法當成是解釋基本法的唯一方法,否定基本法是一部全國性基本法律的本質,不接受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解釋權,質疑內地法律工作者的專業修養、道德和能力,又不認同中央按照內地的大陸法系傳統解釋基本法的做法。
(九)把香港與內地愈趨緊密的經貿關係當成為高度自治的隕落,讓中國政府更有能力和渠道「干預」香港事務。
(十)任何在香港推行的憲法教育、基本法教育、國民教育、歷史文化教育都被妖魔化為政治「灌輸」或者「洗腦教育」,因為那些教育內容肯定不會符合西方勢力對中國、香港、「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理解,都會削弱西方勢力和香港的反對勢力在香港的政治和文化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