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潘敏琦秒殺仇警區諾軒

泛民時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於前年7 月8 日九龍區暴徒騷亂期間,在旺角警方防線前用「大聲公」(揚聲器)擊打一名警員的長盾,及近距離向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叫喊,致使高振邦右耳聽力受損。區諾軒去年4 月經審訊被裁定兩項襲警罪罪成,判處140小時社會服務令,他不服定罪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法官潘敏琦昨開庭聆訊指,區以「大聲公」大叫「毅進仔」多次後,再用咪高峰敲打警盾三下,質疑「仲唔係有敵意?」遂即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書面理由擇日頒布。

代表區諾軒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昨在庭上播放當日不同角度拍攝的涉案片段,影像顯示時任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與區諾軒等人站在警方防線前,警方多次以揚聲器請兩人「離開馬路,返上行人路。」彭耀鴻指,不爭議區曾用揚聲器「頂住」盾牌,但從另一角度看,警方大力用長盾推向區及撞向揚聲器,而譚區二人只想引起警員注意,希望與警員對話;以及現場有人聲稱出現「人踩人」情況,區為免「人踩人」事件發生而希望警方暫停推進。

不過高院法官潘敏琦指, 區諾軒在現場從未提及「人踩人」,反而多番着警員「停止執行非法職務」。另觀察到區當時以揚聲器「力挽狂瀾」地抵抗警方透明長盾,及推撞警方防線,其後再以揚聲器大叫「毅進仔」多次,並以咪高峰敲打警盾三下;質疑「仲唔係有敵意?」潘官續稱:「你哋唔好以為法官活喺象牙塔先得㗎,『毅進仔』正正係恥笑警員低學歷囉。」

彭耀鴻續指區諾軒當時手持的揚聲器「近譚文豪多過警察,唔通(區)襲擊譚文豪咩?」潘官即時反駁:「呢個有少少歪理,我覺得你應該收番。」潘官指,區諾軒當時身為「尊貴」的議員,在示威現場又講粗口又推撞警盾,是「由頭到尾都唔想警方執行職務」,行為亦可能產生漣漪效應,雖然警員要求他不要把揚聲器放在其耳邊後,而區的確有立刻放下揚聲器,但「只不過有繼續嘈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