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頓港台!管治及管理報告列港台六宗罪
特區政府昨日公布對香港電台的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內容涵蓋編輯管理及投訴機制、服務表現衡量及評估、港台工作人員管理等6方面。報告批評港台管理制度缺失、問責意識薄弱、處理投訴機制不透明等,特區政府官員不點名批評港台去年一個短短5分鐘的節目,就違反了發表煽動仇恨言論等6項守則,並不點名批評有節目聘用涉嫌干犯嚴重罪行的藝人,完全缺乏風險管理意識。
報告向港台提出多項建議,以令港台全面履行《香港電台約章》下作為公共廣播機構及政府部門的公共目的和使命,及遵守所有適用的政府規則和規例。包括一、加強編輯管治,制定穩健和透明的編輯流程,清楚界定各級編輯人員的責任,強調總編輯及首長級人員的決策角色。二、制定全面的編輯政策及詳細指引。三、主動徵詢顧問委員會有關編輯方針、節目標準及質素,及投訴事宜的意見。四、改善處理投訴機制,保存投訴調查及跟進記錄,以加強違規風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