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會通過議規修訂 議員行為不檢停職扣薪
立法會會議過往屢次出現拉布事件,拖延多項民生議案,各界一直要求檢討立法會規則及程序。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本周一(22日)通過修訂《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昨日召開的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一致通過第一批共8項的修訂建議,包括壓縮議員發言時限,對行為極不檢點的議員實施暫停職務及扣減酬金的處分等。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將於下月24日的立法會大會上動議5項有關《議事規則》的修訂,另外3項有關《內務守則》的修訂將於下周一(1日)生效。
議事規則委員會早前提出的8項修訂建議中,有3項屬於《內務守則》,包括不容許在委員會會議上未經預告而動議議案;修訂在立法會會議上處理基本法議案和權力及特權議案的次序;在成立法案委員會或研究附屬法例的小組委員會時,須有至少3名議員在內會表明有意加入,才能成立相關法案委員會及研究附屬法例的小組委員會。
修訂最終在無反對下獲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