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主任機場暴動囚45月 法官郭啟安:機場範圍內犯案比街頭嚴重
前年8月13日的機場集會有內地記者遭示威者用索帶綑綁「私了」,又有警員被包圍需拔槍示警,25歲廚師及24歲倉務員當日在機場外的暢航路參與堵路及向警車投擲磚物等,2人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而同案另外2名被告,32歲社區主任及25歲港鐵技工開審前已承認1項暴動罪。法官郭啟安今早在區域法院指在機場範圍內犯案比街頭嚴重,判處社區主任及港鐵技工監禁45個月,廚師及倉務員則監禁13個月。
4名被告依次為32歲社區主任邱文勁、25歲港鐵維修員葉文亮、25歲廚師高穎康及24歲清潔工人麥幸雄。當中邱、葉2人承認於2019年8月13日,於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第8層2號區參與暴動,高及麥2人另被裁定於同日同地參與非法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