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8.18非法集結罪成後 黎智英再承認8.31非法集結罪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前主席楊森以及支聯會主席李卓人,被控前年8月31日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3人逐一承認控罪,李卓人在犯人欄內說「我認罪但我沒做錯,歷史將判我們無罪」。

至於在另一案件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還押的黎智英,早上由囚車押抵法院。他步出犯人欄時,旁聽人士向他揮手講「早晨」。

3名被告涉嫌在前年8月31日,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一個違反《公安條例》第13條規定下的公眾遊行。

黎智英早前已在8.18未經批准集結結中被裁定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