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未成年暴徒毀輕鐵判入更生 限今日前需各賠14萬

港鐵屢成激進示威者攻擊目標,兩名年僅15歲及17歲的未成年少年,今年九月響應網上號召,連環毀壞三個輕鐵站的售票機、拍卡機等多項設施。兩人早前認罪,裁判官昨日斥責他們的行為影響市民出入,批評不應以違法手段表達訴求,判二人入住更生中心;並須於今日內各賠償14萬元維修費予港鐵,或由家人代賠,若賠款不足,法庭有權加監替代。


兩名男被告分別是17歲的VTC屯門青年學院二年級學生郭溢朗,和一名15歲中三男生,他們早前承認三項刑事毀壞罪,案情指他們於今年9月7日,分別刑事毀壞輕鐵蝴蝶站、屯門泳池站及兆麟站共五部售票機、七部拍卡機及十二部閉路電視鏡頭,包括毀壞售票機屏幕、向閉路電視鏡頭噴黑漆等,維修費逾28萬元。兩人自案發日被捕後,已羈押近三個月,昨在屯門法院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