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眼女笑著赴台 葛珮帆籲應查是否涉煽動暴動罪
前年激進示威者藉口引發反修例風波連串暴亂以來,被激進分子不斷炒作利用抹黑警隊及煽惑公眾的「爆眼少女」謊言,昨日再有驚人新發展,繼早前「爆眼少女」入稟高院圖阻警方索取其醫療報告敗訴兼須支付警方訟費,昨日再有報道圖文並茂踢爆「爆眼少女」原來一直無爆眼,更於去年9月雙目「炯炯有神」笑住往台灣匿藏,令當日一些相信激進示威者指警方布袋彈射盲少女的市民如夢初醒。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爆眼少女」事件貽害深遠,她離開香港顯然是「身有屎」,其一連串舉動,包括拒絕報警、涉嫌傷勢作假及誣衊警方傷人的記招、以司法覆核手段拖延警方澄清等,涉嫌違反「煽動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煽動暴動罪」,執法機構應盡快搜證調查,亦包括徹查相關人等當日於暴力衝突現場是否牽涉違法行為,務必把所有涉事違法者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