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連發11帖!指《蘋果》是香港之恥 傳媒機構不能凌駕法律

警方國安處昨天拘捕五名壹傳媒的董事及高層,指他們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9條 「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在社交網站連發11帖,指《蘋果》是香港之恥,強調傳媒機構不能凌駕法律,呼籲巿民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梁振英在Facebook上發文表示,任何人包括新聞工作者;任何機構包括傳媒,都沒有凌駕法律的特權,都沒有危害國家安全的特權,更沒有串謀境外勢力的特權。他指「任何人如有疑問,可以去英國、美國或台灣以身試法」,並反問「呼籲其他國家制裁自己國家,在世界各地都是叛國罪。大家知道叛國罪的刑罰嗎?」

《蘋果即時新聞》及後發了一封致讀者的信,信中提到「針對《蘋果日報》的指控,歷史必有公論,在政權肆意任劃紅線的時代,《蘋果日報》上下一直緊守崗位,在合法合情合理下,為香港人報道真相」。梁振英認為,《蘋果》「無恥到最後」,反問陳健康事件,以至近年無數的誹謗官司,《蘋果日報》有哪一天是「在合法合情合理下,為香港人報道真相」,指《蘋果日報》是香港之恥,更是全球新聞界之恥。

對於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指,「警方動用500警力,大規模搜查壹傳媒大樓,嚴重損害新聞自由,擔心新聞材料未能得到保護之下,新聞工作者自我審查會更嚴重」。梁振英反問,楊健興對2019年澳洲聯邦警察搜查澳洲廣播公司(ABC) 有什麼看法?對英國情治部門GCHQ 強迫英國衛報(The Guardian) 砸碎電腦有什麼看法?

梁振英又引述2019年6月4日紐約時報的一篇報道指,「位於澳洲悉尼的澳洲廣播公司辦公室被澳洲聯邦警察搜查,前一日,一名報章編輯的住宅同樣被搜查。」、「澳洲廣播公司的辦公室被搜查,似乎是因為該公司在2017年發表了一篇關於澳洲特種部隊因為在阿富汗可能犯下戰爭罪行而被調查的文章」。

梁振英亦貼出2014年出版「The Snowden Files」(斯諾登檔案)一書中的一張照片,相中是《英國衛報》(The Guardian) 擁有的一台電腦,被英國政府的情治部門GCHQ強迫砸碎後的殘骸。他指,電腦被砸是因為英國政府指電腦中的檔案危害國家安全。

梁振英強調,傳媒機構不能凌駕法律,它不是法外之地,不是警察禁足的地方。他又指,香港人享有極大的自由,因此負有同樣大的責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確保香港不是軟肋,不成為外部勢力針對我們國家的橋頭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