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醫護士襲警罪成還柙 裁判官鄭念慈:法庭不會姑息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
警方於前年11月包圍非法佔據理工大學的激進示威分子,大示威者徒四面八方圍攻警方防線圖「營救」同黨。一名全身黑衣打扮的獸醫護士,在公主道被警員截查時出手推警,兩人倒地「肉搏」。護士否認襲警罪,受審期間反稱自己「遇襲昏迷」,昨日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鄭念慈斥被告的辯解全是謊言,強調法庭必須保護正當執法的警察,下令被告還押至7月10日判刑,其間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並表明就算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法庭亦不一定會採納。
32歲男被告李君珩報稱任職獸醫護士。他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公主道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A。遇襲警長早前在供述案情時表示,他當時在公主道疏導交通,看到被告在對面行人路手持彩色長傘,於是上前截查並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明,但被告拒絕更用手推他胸口。其後,兩人糾纏倒地,被告激烈反抗。警長警告被告不果,遂向被告面部施放胡椒噴霧,其後在同袍協助下拘捕被告,而被告從未不省人事。
被告出庭自辯時聲稱,當日因為朋友的貓隻不適,遂帶同生理鹽水、紗布、棉花球和手套等到朋友位於愛民邨的住所「協助照料貓隻」,而其電筒是餵貓時用作照明,手套則用來「保護自己」。由於當日天陰,故他帶備雨傘。他續稱,自己離開愛民邨時因無法截乘的士,故打算行到旺角,惟途中遇上有強光照射,有人叫他舉高雙手及命令他出示身份證明。他其後被人撲倒及噴胡椒噴霧,其後頭部受重擊而「不省人事」。
裁判官鄭念慈昨日裁決時指出,被告聲稱被強光照射,又稱有人撲向他,因此趴在地上,但倘真如被告所說被撲倒,一般應會後退或跌倒,但被告卻稱自己趴在地上,這點他自己在被盤問時也無法作出解釋。同時,醫療報告也沒有顯示足以令被告昏迷的傷勢,反而吻合兩人在地上糾纏的說法,故裁定被告的說法全屬謊話,不可能屬實。
鄭官指出,事發於凌晨時分,被告身穿黑衣黑褲,獨自一人出現在街上,警員有需要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由於事出突然,遇襲警長沒有防備,被推跌的說法合理。被告激烈抵抗,故警長使用胡椒噴霧屬合理的做法,接納警長口供合情合理,誠實可靠,並裁定警員屬正當執行職務,被告襲警罪成。
辯方呈上10封求情信,望裁判官輕判。鄭官引用多宗案例指出,法庭不會姑息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否則會打擊警隊士氣,明言縱然襲警罪沒有判刑指引,但同類案件判刑多為判監,遂下令被告還押至7月10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