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氣法官陳廣池遭瘋狂電話滋擾 警告不法之徒:「人在做,天在看」

繼國安法指定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總裁判官蘇惠德接死亡恐嚇後,早前將黃之鋒等違法政棍及黑暴分子送入牢房的國安法指定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其辦公室由去年5月中開始不斷受到電話滋擾。陳官昨日忍無可忍,在庭上主動透露有其他法官及司法機構職員同樣受到滋擾,並警告不法之徒「人在做,天在看」,終究會被繩之以法,又呼籲所有有良知的市民,特別是香港大律師公會、法律教育者等法律界人士,要「旗幟鮮明」地站出來譴責破壞法制的行為。

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昨日處理一宗案件後在庭上透露,其官方電話近兩個月不斷受到滋擾,有人以傳真文件方式不停致電該電話,他亦得知有其他法官及司法機構職員同樣受到滋擾,並批評有關人等此舉不但影響司法機構人員的工作,更影響公眾人士使用司法機構服務。

陳官嚴厲譴責這種「低端滋擾」,強調「人在做,天在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並促請司法機構跟進事件,將不法之徒繩之以法。

陳官提到,那些不法之徒表面上已干犯4宗罪,分別是滋擾法官及司法機構人員、刑事藐視法庭、妨礙司法公正、破壞及挑戰香港引以為傲的法治,並強調:「破壞一個制度很容易,建立一個良好、行之有效的制度需要花好幾代人的心血。……無論你政治光譜是什麼顏色,如果司法制度受到挑戰,對香港(來說)都是徹徹底底的破壞。」

陳官強調,所有法律者,包括大律師公會、香港律師會、德高望重的資深大律師、在大學或專上學院執教的教授和講師,以及任何有理智、良知的香港市民,都應站出來向該些滋擾及干預司法機構的行為大聲說「不」,並旗幟鮮明地站出來強烈譴責有關不法行為,又強調自己講述今次被滋擾事件與該暴動案無關係,也不會影響該案裁決。

據了解,警方已接獲陳官辦公室職員的報案,由灣仔重案組接手調查,不法之徒是用傳真機致電陳官的辦公室滋擾,由今年5月中持續至今。

司法機構表示高度關注事件, 強調任何試圖向法官或司法機構職員施加不當壓力的行為,應受到嚴厲譴責。一直以來,法官及司法人員依法處理案件,確保司法公正,並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如對判決或判刑不滿意,有上訴機制處理,由於事件已由警方跟進,不適宜評論。

律政司昨日發表聲明,強調基本法第八十五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特區政府絕不容忍法官因履行司法職能而受到滋擾。任何人企圖以卑劣手法影響法官審訊,特區政府必定會嚴肅跟進,將不法之徒繩之以法,保障司法工作妥善執行以及社會安寧。

聲明引用《刑事罪行條例》第二十四條指出,威脅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損害,即屬違法;而《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二十(c)列明,任何人無合理因由而不斷以打電話,旨在對他人造成煩擾或不便,或產生不必要的憂慮,亦屬犯罪。有關行為亦可能觸犯妨礙司法公正,若有確實風險對法庭程序構成干擾,削弱公眾對妥善執行司法工作的信心,更可能干犯藐視法庭。以上的罪行性質嚴重,違法者有機會最高被判處監禁7年。

律政司強調,任何滋擾法官的行為、人身攻擊及辱罵,甚至是向他們作出威嚇,均嚴重損害法院的權威及打擊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違法者惡意破壞社會秩序,企圖干擾法庭程序,行徑令人不齒。他們不單止漠視法紀、踐踏法治,更會觸犯法律,必定要承擔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