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歌潔曼赴港免檢疫 邱騰華稱:未見違反防疫安排
荷里活女星妮歌潔曼近日由澳洲抵港進行拍攝工作,劇組共5人獲得政府豁免檢疫,妮歌潔曼本人更被拍攝到在中環商店流連,引發有關防疫漏洞的爭議。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昨日回應事件表示,按例豁免5人的檢疫安排,以方便其進行指定專業工作,但相關人士必須提交行程並在指定地點逗留。他並指,暫未見到有關豁免人士違反防疫安排。
多名立法會議員於昨日的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質疑妮歌潔曼及其團隊獲優待。「實政圓桌」田北辰指出,征戰東奧的香港運動員回港後仍需進行7天隔離,相關攝製團隊卻可豁免檢疫安排,或造成不公,更擔憂開此先河,未來將難以處理類似個案,「是否未來所有外國明星來港拍攝都可豁免檢疫?」經民聯梁美芬則認為食物及衞生局未有做好把關工作。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於會上回應時指出,有關人士根據第599E章獲批豁免檢疫到香港進行指定專業工作,是考慮到其攝製行為有利於維持香港所需的經濟運作和發展,並指獲豁免檢疫人士數量很少,來自高風險地區的申請亦不會被批准,並強調他們必須按照特定行程,時刻做好防疫措施。
邱騰華則在出席一項活動後表示,為協助推廣香港電影行業,政府向攝製團隊包括妮歌潔曼在內的5人批出豁免檢疫,但並不意味他們可以「通街走」,豁免人士必須滿足相應條件,包括必須完成新冠疫苗接種、抵港兩星期內需進行不少於三次檢測、需要提交有關日程並在指定地點逗留,以便政府監察等;在檢疫期間若要離開處所,同樣需要提交行程,政府會視乎是否與工作有關才批准。他並指,攝製團隊獲批的行程包括試服裝和視察場地,其間他們只能使用自己安排的專車,不能使用交通工具,暫未見到他們違反防疫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