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直指反修例風波中 有主腦搞顏色革命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在撲滅罪行委員會會議後向傳媒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至今,警方已依法拘捕143人,其中81人被檢控,有3人已被定罪。他提到法庭上周在審理一宗有關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案件時,案情披露有主腦人物付款誘使他人犯案,並利用所持媒體鼓吹對國家和特區政府的憎恨,他相信隨着更多案件進行審訊,香港社會各界會清楚看到2019年的修例風波「並非單純是年輕人出來『發聲』」,而是有主腦人物存心危害國家安全,實施類似「顏色革命」的有組織犯罪行為。
「12逃犯」之一的「港獨」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律師助理陳梓華,於上周四在高等法院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方庭上披露的案情首次曝光黎智英作為連串行動的主腦和金主的犯案細節,包括聯同其前助理Mark Simon直接操控及資助其他被告「游說」反華政府,乞求外國「制裁」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官員。
鄧炳強昨日在記者會上不點名提及法庭上周審理相關案件時表示,案情已披露有一名危害國家安全的主腦人物聯同一名外國人,付款誘使兩名被告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包括要求外國「制裁」香港。案情亦披露該名主腦人物如何利用其管控的媒體製造形象,鼓動他人憎恨國家和特區政府。
他相信,法庭日後會繼續審理其他案件,而隨着法庭披露更多案情,「大家就會清楚看到,2019年發生的事情,不是單純一些年輕人出來發聲,而是發覺有些主腦人物是有心想危害國家安全,是一個有組織性、類似『顏色革命』的犯罪行為。」
一直被外界視為暴徒後盾的「612人道支援基金」上周三宣布會「有秩序地停止運作」,又聲言會在停運前發起2,500萬元的眾籌,以繼續「支援」舊「受助人」。鄧炳強不點名批評有關現象奇怪,並質問道,「是否臨解散前仍要撈一筆『油水』?」他提醒任何人協助或教唆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行為,都可能違法,呼籲市民勿以身試法。
被問到執法部門是否正在調查「612基金」,他回應指不方便透露調查工作,「總之任何團體心中都清楚,只要自己犯法就要有被執法部門調查的心理準備,有證據就會被捕、被檢控。」他重申執法部門會因應任何個人或者組織進行多方面調查,包括有否涉及洗黑錢、危害國家安全或其他法例等。
警方早前去信多名「支聯會」常委,要求他們提交自2014年至今涉及「華人民主書院」「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等組織或人士的活動資料,鄧炳強指,因香港國安法並無追溯力,根據國安法檢控的罪行,要在國安法生效後,但強調「作為支持檢控罪行的證據,就沒有時限規定」。
他續說,相關行動是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向外國及台灣政治性組織及外國及台灣代理人作出查詢,以預防或調查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鄧炳強提醒,若收信人不依時回覆,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若涉及提供虛假資料,更可監禁兩年。他並重申,根據基本法和適用於香港的國際公約,市民享有結社和集會的自由,但前提是不能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