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修例懲不檢點議員 李家超:助立會理性論政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早前通過修訂《議事規則》的建議,若立法會會議因法定人數不足而流會,任何沒有合理理由下缺席的議員將會被罰款,在特殊情況下可遙距舉行會議等。政務司司長李家超昨日在立法會動議二讀有關的《2021年立法會(紀律制裁及遙距會議)(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時表示,《2021年立法會(紀律制裁及遙距會議)(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旨在修訂《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以及相關法例,以落實立法會的建議,就因行為不檢而被暫停立法會職務的議員,或在無合理原因下缺席因法定人數不足而休會待續的立法會會議的議員,施加財政處分。《條例草案》亦容許在特殊情況下遙距進行立法會會議或委員會會議,以及修訂有關接納立法會議事錄為證據的條文。
他強調,特區政府一直重視行政立法關係及尊重立法會的職權。過去,有用心不良、損壞香港利益的議員在立法會及委員會肆意拉布拖延會議、阻撓各委員會正副主席選舉、會議期間屢次行為不檢,影響會議秩序,無所不用其極蓄意阻礙立法會履行憲制職能,窒礙政府施政,甚至意圖癱瘓政府。
李家超表示,支持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在本立法年度就立法會的《議事規則》進行檢討,以在維護立法會內整體有效發言及辯論的大前提下,對《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作出多項修訂,進一步確保立法會的運作更符合履行憲制職能、更有效及更具效率。其中,立法會已經通過委員會向行為不檢的議員或缺席議員施加財政處分的建議。政府支持立法會的決定,對《條例》作出相應修訂,落實財政處分有助減少議員作出極不檢點行為的情況,以及阻止濫用點算人數以達至癱瘓議會的目的。此舉有助維持立法會的效率及莊嚴,恢復立法會的理性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