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明年底前 未復牌將除牌

旗下實體刊物已盡數停刊、且停牌超過兩個月的壹傳媒昨日公告,已於上月31日接獲港交所旗下聯交所上市科復牌指引函件,指若壹傳媒於2022年12月16日前未能補救導致其停牌的所有問題,及讓聯交所信納壹傳媒能完全遵守上市規則的措施,上市科將建議上市委員會着手取消壹傳媒的上市地位。

據聯交所上市科的函件指,壹傳媒在今年6月17日起停牌,多名高層,包括前主席黎智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3間附屬公司的銀行賬戶被香港警察凍結,加上《蘋果日報》及壹傳媒停刊、將軍澳工業邨辦公室已退租,該公司也延遲公布全年業績,加上特區政府亦根據公司條例委任監察員調查公司的事務等等。

由於壹傳媒未有回覆港交所是否具有足夠資產及水平繼續營運,引起壹傳媒是否適合繼續上市的問題。根據《上市規則》,任何證券暫停買賣持續18個月,港交所可以取消該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壹傳媒的期限自今年6月17日停牌,至明年12月16日該18個月的期限將會屆滿,如果屆時未能復牌或會被除牌。

上市科向壹傳媒提出5項復牌條件:一、根據《上市規則》刊發所有尚未公布的財務業績及處理任何審計修訂;二,證明公司已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三,證明公司的業務及事務在遵守適用法律的情況下進行;四,證明公司董事履行第3.09條的規定,及有能力達到第3.08條載列的責任;五,就所有重大資料知會市場,以供公司股東及其他投資者評估該公司狀況。

聯交所表示,已於今年6月17日根據上市規則第13.24條,要求壹傳媒提供是否仍然保持足夠水平的營運及資產的詳細評估,以保證其持續上市地位。但聯交所多次要求,壹傳媒仍未能提供實質答覆。

聯交所指出,為免產生疑問,壹傳媒必須補救其可能不時出現、並且會導致暫停買賣的所有問題,並在允許其股票買賣恢復之前,以聯交所信納的方式完全遵守上市規則。為此,壹傳媒負有制定其恢復買賣行動計劃的主要責任。

聯交所強調,倘壹傳媒於2022年12月16日前未能補救導致其暫停買賣的所有問題、達成復牌指引及完全遵守上市規則以令聯交所信納及恢復其股份買賣,則上市科將建議上市委員會着手取消壹傳媒的上市地位。

壹傳媒自今年6月17日起停牌,停牌前報0.29元,公司市值7.5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