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犯國安法 支聯會七人全收柙

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鄒幸彤及4名支聯會常委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兩宗案件,昨日在西九龍法院首次提堂,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處理。在「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案中,被告李卓人及何俊仁沒有保釋申請,鄒幸彤自行申請保釋,羅官認為沒有充足理由相信她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故拒絕讓她保釋並即時還柙,案件押後至10月28日再訊。涉及次案的鄒幸彤等5名支聯會頭目同樣被拒絕保釋,即支聯會7名頭目全部還柙候訊。

首案被告分別為支聯會主席李卓人(64歲)、工會幹事,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69歲)、律師,及鄒幸彤(36歲)、律師,同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

控罪指,3人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因為其他案件正在服刑的李卓人和何俊仁昨晨由囚車押送到法庭應訊,鄒幸彤等5人則由警車押上庭。控方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署理高級檢控官吳加悅代表。法庭向眾被告宣讀控罪時,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均表示「明白」。

法庭昨日上午首先處理上述「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由於首被告支聯會沒有派法律代表應訊,裁判官羅德泉向控辯雙方了解情況。控方表示,文件已送達支聯會,但對方未有安排法律代表,建議法庭押後讓支聯會處理該問題,另申請押後以待警方調查相關設備,包括日前在支聯會單位中搜出的50個USB記憶體,iPad等設備。

被告鄒幸彤聲稱,支聯會所有董事已還柙,無法開會商討指派律師代表。羅官認為,可先押後首被告再訊的日子,給予時間讓他們安排法律代表,各方商討日期後,最終決定10月28日與其他被告一同在當天再訊,同時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而鄒幸彤則自行就保釋申請陳詞。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認為,沒有充足理由相信她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故拒絕她的保釋申請,下令將她即時還柙,9月15日下午3時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鄒則保留每8天保釋覆核權利。李卓人和何俊仁昨日沒有就本案申請保釋,繼續還柙候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