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無豁免拒打針者 平機會:不違例

香港新冠肺炎疫情持續放緩,昨日錄得一宗輸入性確診個案,使香港迄今連續27天本地個案零確診。「疫苗氣泡」在世界各地盛行,早前國泰航空為配合各國的入境限制,要求員工必須接種新冠疫苗,並解僱部分未能出示醫生紙證明不宜打針的僱員,昨日有被解僱的國泰空中服務員致電電台節目表示,早前曾懷疑心肌問題入院檢查,但遲遲未能確定病因,故未獲發豁免打針的證明,但最終在本月初被解僱。平機會主席朱敏健表示,若僱員因醫學理由未能迎合公司打針要求而被解僱,相關機構有機會觸犯《歧視殘疾條例》;但若機構因僱員未提供醫學證明,並在調配崗位時有困難而解僱,則不觸犯《條例》。

朱敏健表示,截至8月底,共收到129宗涉及疫苗而受差別待遇的查詢,及8宗相關投訴,當中涉及國泰員工。他指,若僱員因醫學理由未能達到公司措施要求,但遭受差別待遇,相關機構有機會觸犯《殘疾歧視條例》中的「間接歧視」;但如果機構要求接種的理由合理,而僱員未能提交醫學證明,且機構對於調配有關員工工作有困難而將其解僱,則不會違反條例。

朱敏健說:「資方看完員工不能達要求的情況下,我們的建議是先看是否有其他的工作崗位可合理調配,若其他情況沒辦法做到,不解僱會對公司工作或整個公司的運作造成不合情理的困難,而這個要求亦是合理及必要的要求,公司最後一步進行解僱的話,未必會違反殘疾歧視條例。」他補充,每個行業有不同情況,難以評論國泰的做法,但僱員可以向平機會查詢或投訴,該會接獲查詢後將會與相關機構接觸了解情況,並作出相應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