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孤狼式恐襲殺官員 64歲小販被捕
自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社會得以由亂轉治,但仍有攬炒黑暴餘孽在網上煽惑暴力,更冷血地利用企圖自尋短見的人作「孤狼」式恐擊。早前網上有市民帖文透露有自殺念頭,警方與其他部門全力救回事主,但發現有人不但不勸阻,反而在事主的帖文上公開慫恿他自殺,並煽惑事主殺死政府官員及法官,更以「攬住一齊死」、「顯得想自殺嘅人有更高嘅價值」等字眼催谷事主做「攬炒英雄」。網罪科人員經調查,前日在粉嶺區以涉嫌「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名,拘捕一名64歲男小販。
警方日前在一個網上社交媒體平台,發現有人發布帖文透露有自殺念頭。警方隨即聯同其他部門展開拯救行動,成功救回有關人士,事主無任何傷勢或者生命危險,個案已轉交社會福利署跟進。警方在事主的帖文下發現有人和應自殺,有人公開支持事主自殺,更鼓吹事主在自殺同時要殺死政府官員及司法人員,雖然未有「指名道姓」說出特定政府官員或司法人員,但言詞中使用「攬住一齊死」、「顯得想自殺嘅人有更高嘅價值」等字眼,涉嫌觸犯「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網罪科人員經深入調查,前日早上於粉嶺區拘捕一名64歲男子,並檢獲兩部手提電話帶署作進一步調查。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行動組)總督察鄭澤仁表示,生命是寶貴的,但今次事件卻有人在關鍵時刻,不但未有出手相助,更鼓勵他人在自殺的同時要去殺死其他人,嚴重罔顧他人生命及安全,公然破壞社會安寧及秩序,是非常自私的行為。他強調,司法獨立被視為法律的根本,司法人員是以無懼無偏的精神維護法治,但有不法分子企圖向秉行公義的司法人員施加壓力或作出不當影響,煽惑其他人針對司法人員,對於這些不法行為,警方絕對不會姑息。
警方重申,「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屬十分嚴重罪行,根據法例任何人被裁定煽惑他人犯某個罪行,可以判處該罪行的最高刑罰;而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十七條「有意圖而傷人」罪,最高刑罰可判終身監禁。此外,高等法院早前頒布,分別禁止「互聯網平台或媒介上促進,鼓勵及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及「針對司法人員及其家屬被起底及滋擾」,兩份臨時禁制令現時仍然生效,違者有機會干犯「藐視法庭」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