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為特區服務督察 移英多年淪淫魔囚33年

英國《每日郵報》報道,一名於上世紀九十年代移民英國的63歲前香港警員Ken Chik,在英國東約克郡侯城(Hull)聯同一名37歲港籍女子有組織地干犯多宗性罪行,經過審訊後,被裁定28項強姦、性侵犯、與兒童發生性行為、導致兒童參與性行為以及虐待等罪成,判監33年。

據《每日郵報》的報道指,Ken Chik在過去7年來,一直有組織地(systematically)多次犯下強姦罪,包括重複性侵同一批受害者,更經常以身體暴力羞辱受害人,令兩名未成年的受害者留下嚴重心理創傷。其中一人更在日記中寫道,這是「令人作嘔、痛苦的回憶」,「我為什麼不自殺去結束痛苦?」

受害者在出庭作證時指,自己因為被強姦而感到「一文不值」、羞恥、骯髒和不潔,除了患上抑鬱症,每周都會因心理創傷而大汗淋漓地醒來,不時發夢看見自己在黑暗中從高處墜落,形容自己「內外都傷痕纍纍」。

負責案件的法官批評,Ken Chik是一個殘忍、霸道、完全自私和控制慾強的人,沉迷於操縱脆弱女子和小孩的權力感,憤世嫉俗地設計一些性虐涉事女生的情況,故重囚33年。Ken Chik的女同謀、18歲從香港到英國非法逗留的Tracy Choi,本身也是被他操縱的受害者,故判其監禁8年。

一名姓名拚音與樣貌都要案中士極其相似的時任高級督察曾在1997年舉行記者會高調表示,不願意為特區政府服務,並於6月30日晚上11時許親自將委任證交還警察總部,不會再上班。他不認為當局可以將他紀律處分,因他只宣誓效忠英女王,為皇家香港警察服務,認為現時的警隊無權作處分。他於記者會上以英語回應指,是個人對民主的信念驅使,而且自己有選擇的自由,故他不會服務特區政府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