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翰林承認分裂罪庭上宣「獨」被喝止 法官陳廣池:「只能表示認罪或不認罪」

「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洗黑錢罪。控方庭上花了兩小時讀出69頁控罪書,羅列鍾翰林的「獨」害。鍾翰林在表示認罪時企圖發表政治性言論,隨即被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喝止,並警告他在庭上只能回答認罪或不認罪,不能有任何政治宣言。鍾翰林續還柙至11月23日求情及判刑,陳官明言很大可能判監。

現年20歲的被告鍾翰林承認的分裂國家罪指,2020年7月1日至10月27日期間,他在香港與其他人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他承認的一項洗黑錢罪指,他在2018年1月19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期間在香港,處理其在Paypal Hong Kong Limited的賬戶內約13.5萬港元。

鍾翰林昨日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代表,控方則為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張卓勤,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審理。陳官在開庭前已多番警告旁聽者要遵守法庭秩序,當法庭書記讀出有關控罪後,鍾翰林稱「我認罪,我問心無愧……」法官陳廣池立刻打斷鍾,並警告鍾只能表示認罪或不認罪,「千祈唔好有任何政治宣言。」

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花了兩小時讀出長達69頁的控罪書案情撮要,其中對鍾翰林的指控分為分裂國家罪及洗黑錢罪兩部分,詳細羅列鍾翰林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後的分裂國家行為,包括「學生動源」facebook專頁逾100則帖文,涉及分裂國家意圖的表述及行為,以及鍾在社交平台、街站等,共發布1,000次分裂國家的訊息,鍾翰林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又成立「學生動源美國分部」,並加入「創制獨立黨」,同樣主張「以香港獨立為最終目標」,同時多次重複發布附上Paypal賬號及連結義工團,更招募成員等。

法官陳廣池將案件押後到11月23日下午求情及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陳官解釋,由於鍾翰林年僅20歲,法庭根據條例有責任先為他索取報告,但他強調法庭不一定要依循報告的建議判刑,並明言根據案情,「判監係最大機會嘅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