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傳媒人盧永雄提醒勿轉發叫人不投票帖子

立法會選舉臨近,不少「流亡」海外的香港反對派人士,如前議員許智峯等,呼籲港人總動員投白票,以反制「不義的選舉制度」云云。資深傳媒人盧永雄在《巴士的報》以題為「又玩精人出口,笨人出手」為題撰文,他提及, 由於政府已修訂《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規定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借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即屬違法。

對於有香港人留言並轉發許智峯等人的帖子,叫別人不要投票,有人還玩其小聰明,留言說「我不贊成,但我轉發」,以為戴了「頭盔」,就可以免除刑責。盧永雄形容這種想法,非常「小學雞」,對法律毫無認識,自作聰明,隨時身陷法網。「轉發叫人不要投票的帖子,也有『協助及教唆』他人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嫌疑。要證明一項刑事罪行,需要證明有犯罪行為及犯罪意圖,轉發叫人不要投票的帖子,就是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