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批評《立場》報道 煽仇美化中大暴動
前年11月香港中文大學二號橋暴動案,也是黑暴分子發起的首宗大學校園暴動,其中5名中大學生被控暴動、違反《禁止蒙面規例》、藏武等罪名成立,上月在區域法院被暫委法官張潔宜判處監禁4年9個月至4年11個月。網媒「立場新聞」前晚上載一篇題為「畢業生憶徒步前行護校哀山城人文精神消逝」的報道,引述兩名報稱畢業於中文大學的匿名者,企圖美化中大暴力事件。警方昨日致函「立場新聞」,批評有關報道內容不盡不實,美化暴徒在中大的違法行為,是企圖煽動仇警情緒。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昨日去信「立場新聞」總編輯林紹桐,指有關報道多次以所謂「守護中文大學」來形容當晚進入中大者的目的,更以「警方對準校園發射逾2,000枚催淚彈」、「防暴警攻入校園」等偏頗字眼描述警方執法行動。
他指出,警方在事發後已多次強調,警方當時在中大採取執法行動的目的,是由於有暴徒在中大二號橋上投擲雜物往吐露港公路及港鐵東鐵線南北交通要道上,除了癱瘓上址交通外,更嚴重危害駕駛者及公眾人士的安全,所以警方必須果斷介入,制止有關違法行為。當時,暴徒還向警方投擲大量汽油彈、磚頭及雜物,有警務人員因此而受傷,所以警方需要使用最低武力將暴徒驅散。
警方對文中的偏頗描述表示強烈不滿,並嚴正指出「立場新聞」具誤導性的報道內容,會令讀者誤以為警方針對學生,煽動仇警情緒,同時亦美化暴徒在中大的違法行為。
警方在信中強調,兩年前在香港發生的一連串暴力事件前所未有,令香港元氣大傷。雖然香港現時已重回正軌,但有關的偏頗報道會分化社會,阻礙香港復和,故促請「立場新聞」可本着專業精神,以事實為依歸作出公正報道,讓讀者能夠獲取正確資訊。
警方的信件副本同時抄送政府新聞處、香港報業評議會及香港報業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