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襲環時記者案 賴雲龍撤上訴稱受美諜Mark Simon指使
在2019年8月13日機場暴動及禁錮襲擊內地《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一案中,女子畢慧芬及男兼職侍應賴雲龍分別被判囚4年3個月及5年3個月。兩人不服定罪及刑期,早前向高院申請上訴許可,昨日開庭處理。兩人庭上自行陳詞,其中畢慧芬承認曾襲擊及非法禁錮付國豪,又稱「受人慫恿」犯案,自感「早知如此 何必當初」,律政司一方則指從畢慧芬的陳詞看不到任何減刑理據。賴雲龍則撤回上訴申請,同時聲稱:「係美國間諜Mark Simon喺背後指使我去做嘅!」他又大叫:「我向14億中國人道歉!」上訴庭法官潘敏琦最終拒絕向畢發出定罪及判刑的上訴許可,兩人須繼續服刑。
現年21歲的賴雲龍和26歲的畢慧芬昨日均無律師代表。賴早前就暴動和傷人罪提出定罪上訴,但昨日在庭上稱申請撤銷上訴,獲法官批准,須繼續服刑。畢慧芬就暴動、傷人和非法禁錮罪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
畢慧芬自行陳詞時稱,只是「跟隨其他人犯案」,「無諗過事件咁嚴重」,又稱自己與付國豪互不相識,沒必要令他受傷,已「感到十分後悔」,明白「唔係用暴力就可以解決一切問題」,又稱「經一事,長一智」,以後會想清楚才行事,懇求法庭網開一面,給她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
律政司一方在庭上播放當日的新聞影片,指出影片清晰顯示畢慧芬用索帶將付國豪綁在行李車上,而現場經已由非法集結演變為暴動,從畢在庭上的陳詞亦看不到任何減刑理據,故以證定罪基礎及刑期均合理。畢慧芬則回應稱,她承認有非法禁錮付國豪,但當時「好多人慫恿我做非法行為」,又稱「睇片我嗰陣都想喊,早知係咁何必當初呢」。律政司一方指,畢的陳詞似乎屬於求情,並表示原審法官判刑時已考慮過相關因素,最終刑期亦非過重。
此時,在犯人欄的賴雲龍突站起身稱:「有重要事稟報。」法官潘敏琦問他:「係咩事?」賴答道:「好重要嘅事。」潘官說:「咁你講啦。」賴即聲稱2019年的動亂乃至機場事件,「都係美國嘅Mark Simon喺背後指使我去做嘅!」潘官即打斷他發言,指這些內容與本案「絕無關係」。
潘官隨後決定批准賴雲龍撤銷其上訴申請,並否決畢慧芬的上訴申請,指畢在庭上的說法似乎是在求情,與她在申請上訴的表格中所寫證據不成立和相片不清楚,兩者並不相符。
散庭前,賴雲龍突然再激動地大叫:「係美國間諜Mark Simon指使同策劃嘅!付國豪唔係間諜!係我冤枉好人!我向14億中國人道歉!」
Mark Simon其後在其Twitter賬戶回應稱,自己從沒與賴雲龍見面,又聲言賴是出於害怕才說出這番說話云云。
正被警方國安處通緝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私人助理Mark Simon,為美國中情局前僱員、曾任職美國海軍情報局,在壹傳媒曾出任廣告總監,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早於去年8月已被香港警方國安處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