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小股東2.2億元股票勢淪廢紙
勾結外力禍港黑手黎智英一手創辦的壹傳媒有限公司,因黎智英和一眾高層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被起訴而自絕其路,公司資產被凍結,董事和管理層紛紛「跳船」,《蘋果日報》逾千名員工的血汗錢仍未有着落。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年9月基於「公眾利益」考慮,根據《公司條例》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提交壹傳媒清盤的呈請。高等法院法官陳靜芬今年10月已明確指出,壹傳媒現時已資不抵債,管理處於真空,更曾有可疑交易及涉嫌誤導公眾投資者,包括董事局無披露今年4月提早歸還1.5億元債項予黎智英一事,尤其令人震驚。案件昨在高等法院再聆訊時,壹傳媒無公司代表出庭,聆案官黃健棠在無人反對下,正式頒令壹傳媒有限公司即時清盤,而壹傳媒的爛賬勢將進一步曝光。
香港高等法院昨正式頒令壹傳媒清盤,由於在清盤程序上,上市公司的小股東屬於最後債權人,而壹傳媒又已經資不抵債,所以小股東約2.2億元的壹傳媒股票將會變成廢紙。
昨日壹傳媒於港交所發通告指,高等法院委任譚競正會計師事務所的譚競正及文景城為該公司的臨時清盤人。通告又指,股東如對該公司的清盤令及繼續停牌的影響有任何疑問,應徵詢適當的專業意見,未有交代小股東持有的股票如何處理。
壹傳媒自今年6月17日起停牌至今,並將會繼續停牌,停牌前報0.29元,以壹傳媒停牌前的市值約7.65億元計,目前散戶的持股市值約2.19億元。
以目前情況來看,小股東手上的壹傳媒股票幾可肯定會變廢紙,壹傳媒清盤後會按優先次序向債權人還款,按法例壹傳媒僱員可優先獲補償。至於以一般清盤程序來看,清盤人變賣資產後,按次序分派資金,最先為律師費、訟費、破產管理署及法庭費用等,剩餘資產將會順序分發至優先債權人、一般無抵押債權人的申索,然後是無抵押債權利息,最後才按股東權益發還資產,最後有餘款才會分給股東,所以小股東能夠取回投資本金的機會是極微的。而且,處理該清盤申請的法官陳靜芬早前表示壹傳媒已經資不抵債,所以壹傳媒股票幾可肯定會變廢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