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修改婦女權益保障法 包括確保女廁數目多於男廁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週一至五(20至24日)在北京召開,首次審議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是次修訂具多個看點,包括將立法規定女廁位多於男廁位,以及對職場招聘限制女性職位等做法做出了具體規定。

在婦女權益保障法修理中提出,今後各級政府在規劃、建設基礎設施和提供公共服務時,應當確保女性廁位多於男性廁位。

修訂草案增加了「歧視婦女」的含義,規定官方採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婦女權益的各項制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禁止基於性別排斥、限制婦女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項權益,同時新增關於為加速實現男女事實上的平等而採取的暫時特別措施的規定。

修訂草案規定,企業在招錄(聘)過程中,除非是國家另有規定,否則不得限定男性或者規定男性優先;除個人基本資訊外,進一步詢問或者調查女性求職者的婚育情況以及意願;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將限制婚姻、生育以及婚姻、生育狀況作為錄(聘)用條件;其他以性別為由拒絕錄(聘)用婦女或者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錄(聘)用標準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