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與六高層被加控印製煽動刊物罪

官司纏身、正因4宗未經批准集結案判囚20個月服刑中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與另外6名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連同3間相關公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案件,昨日分3案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申請加控所有被告一項印製煽動刊物罪,獲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當中黎智英等7人案件獲押後至明年2月24日處理交付高院原訟庭審訊的程序,其間各被告繼續還柙。另3間涉案公司案件則押至明年2月10日再訊。

3案10名被告分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73歲)、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兼《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59歲),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51歲)、總編輯羅偉光(47歲)、執行總編輯林文宗(51歲)、主筆馮偉光(57歲,筆名盧峯)和楊清奇(55歲,筆名李平),以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AD Internet Limited(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

新增控罪指10名被告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與其他人,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對香港特區政府及香港司法的憎恨或藐視、或激起對上述兩者離叛,及激起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及引發香港居民間的不滿及離叛,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首案被告黎智英原涉及的3罪,其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於2020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或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為。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在香港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制裁、封鎖香港特區或中國。至於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指於2020年7月某日至8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李宇軒、陳梓華及其他人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在李宇軒被拘捕後,協助他離開香港。

次案的6名被告,即張劍虹、羅偉光、楊清奇、陳沛敏、馮偉光及林文宗原被控的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期間,在香港與其餘被告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至於第三案被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以及AD Internet Limited原面對的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昨因沒有派律師或代表出庭應訊,獲押後至明年2月10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