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涉允CIA設黑獄施酷刑 歐人權法院判罰10萬歐元
英國媒體報道,三年前歐洲人權法院命令立陶宛政府,須為違反歐洲禁止使用酷刑的法律作出相應賠償。被稱為「永久囚徒」(forever prisoner)的祖貝達(Abu Zubaydah)於2005年2月至2006年3月期間被關押在立陶宛的中央情報局黑監獄,期間更遭受各種形式的酷刑。
報道稱立陶宛政府須向祖貝達支付10萬歐元,九一一事件發生六個月後,祖貝達即在巴基斯坦被捕,中情局及美國政府聲稱他是基地組織的高級人物,並對其實施酷刑。律師指出,祖貝達在立陶宛黑監獄遭受系列酷刑,包括感覺剝奪、限制睡眠、單獨監禁、製造噪音和強光刺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