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初選」鄒家成 言行再危國安再被捕

47名泛民政客參加所謂「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在去年6月獲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批准保釋的被告鄒家成,涉在保釋期間公開發表及作出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和行為,違反高等法院向鄒批出的保釋條件。他昨晚到北角警署報到時,即被警方國安處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二十一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K條拘捕。鄒被通宵扣查,今日下午押解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他是首名涉國安法案件違反法庭保釋條件而再被拘捕的被告。

資料顯示,「初選案」47名被告中,早前已有15人獲法庭批准保釋。24歲的鄒家成,是「初選案」干犯香港國安法的47名攬炒政棍之一,他於2021年2月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還柙4個月後獲高等法院附條件下批准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當時批出的條件包括以現金5萬元,以及人事擔保5萬元保釋,其他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須交出其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每日到警署報到及須遵守宵禁令。

法官當時亦下令鄒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論;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投票除外);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會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不得作出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律政司當時反對鄒保釋,認為鄒具堅定而持久的信念及決心以助長陰謀,仍有機會危害國家安全。惟法官認為,鄒沒有直接要求國際社會制裁中國或香港特區政府,在涉案的保釋條件下,相信鄒若獲准保釋後,不會繼續從事危害國安行為,因此批准他保釋。

據了解,鄒家成在獲准保釋後,多次於其Facebook發表及作出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和行為,包括藉「8·31事件」等試圖煽動市民對政府之仇恨,以及藉扭曲保安局局長言論,煽動市民於立法會投票日不要出街,疑似煽惑他人「杯葛」投票,涉嫌違反高等法院向鄒家成批出的保釋條件。

昨晚6時,鄒家成到北角警署報到時,警方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二十一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K條將他拘捕。

警方嚴正指出,任何獲法庭批准保釋的人,均須嚴格遵守法庭批出的所有保釋條件,任何人涉嫌違反有關條件,警方會採取拘捕行動。

另外,就部分在囚及正被羈押者,繼續透過他人代其於個人社交媒體發表言論,若有關言論涉及違法內容,相關社交媒體賬戶擁有人及代為發文者,均可能需要負上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