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監察」網站涉違國安法 警發信提警告促72小時內刪除
由英國過氣政客組成的所謂「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昨日發帖稱其創辦人兼行政總監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接獲香港警方國安處的正式警告,指其網站或已違反香港國安法,要求刪除;並指「香港監察」正在從事嚴重干預香港特區事務和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涉嫌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惟羅傑斯隨後繼續公然發表涉及違反香港國安法的言論,包括繼續煽動所謂「制裁」香港特區官員等。
「香港監察」昨日於社交網站Facebook專頁帖文指,羅傑斯已接獲香港警方國安處信件和電子郵件,被正式警告其網站或已違反香港國安法,以及指控「香港監察」正「從事嚴重干預香港特區事務和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包括游說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或香港特區實施制裁或封鎖以及從事其他敵對活動,以及嚴重干預香港特區政府或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實施法律或政策。」
帖文又稱,相關信件和電郵指,「香港監察」違反了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其行政總監羅傑斯被警告若不遵從警方通知刪除該組織網站,可能面臨3年監禁或10萬港元罰款。帖文稱,這使得「香港監察」成為被香港國安法嚴厲打擊的首批外國組織之一。
根據「香港監察」帖文附帶的警方國安處電子郵件內容顯示,該信件和電子郵件通知於本月10日發出,指明在該通知發送後72小時內須刪除該組織網站,並立即停止從事任何違反香港國安法或其他香港法律的行為和活動,否則會採取進一步行動,不再另行通知。
通知更指,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非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同樣適用於香港國安法。若干犯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可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
在「香港監察」昨日發布有關帖文後,英國外相卓慧思(Liz Truss)、「末代港督」彭定康(Chris Patten)、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David Alton)等人,隨即跳出來指手畫腳,意在為「香港監察」撐場。羅傑斯則繼續發表涉違香港國安法言論,指「香港監察」將繼續擴大所謂BNO未涵蓋的「救生艇計劃」,並將繼續煽動「制裁」香港特區官員等。
總部設於英國倫敦的「香港監察」,是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傑斯所創立,彭定康及奧爾頓等政客亦是該組織贊助人。該組織過去頻以「監察」為幌子,實與香港攬炒派裏應外合,藉各種歪理製造輿論,企圖搞亂香港特區及拖延中國發展,包括有份起草並推動美國通過所謂「香港自治法」等涉港法案,公然煽惑並推動「制裁」香港特區或「制裁」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