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第三輪拘播毒者 放射技師涉煽惑
香港第五波疫情嚴峻,警方繼續打擊破壞全民抗疫的攬炒餘孽。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網罪科)繼本月8日及14日共拘捕5人後,前日(21日)再展開第三輪行動,在深水埗及西灣河拘捕兩名男子,包括一名公立醫院放射技師,他們分涉在網上社交平台煽惑他人反對政府的防疫措施、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香港法例第599A章),以及明知染疫而不理會隔離禁令而外出播毒。
前日被捕的兩名男子,分別為姓雷(41歲)生果店職員,以及姓楊(29歲)公立醫院放射技師。楊在2014年以合約形式任職港島一間公立醫院放射治療部二級放射技師。兩人涉嫌在今年2月在網上社交平台鼓吹染疫者四處播毒,涉嫌干犯「煽惑他人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
警方調查發現,楊亦涉於2019年12月在網上鼓吹其他人對警務人員使用暴力,涉嫌干犯「煽惑他人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罪。
至於姓雷男子,則明知自己染有新冠病毒,仍不理會政府隔離限制,外出食肆用膳,使他人蒙受感染危險,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32條「任何人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行動中,警方共檢獲5部電話及5部電腦,被捕者正被拘留調查。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網罪科總督察戴子斌昨日表示,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32條,任何自知屬傳染病接觸者或受指明傳染病感染的人,不得藉身處任何公共運輸工具;或身處任何街道、公眾地方、娛樂場所、聚會地方、會社或酒店,或該人在該處的行徑;或藉從事任何行業、業務或職業,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一旦被定罪,最高可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資料顯示,警方在3月8日首輪行動中拘捕3名男子,包括前「學民思潮」成員及大學生,涉嫌在社交平台煽動染疫者四處播毒、煽惑他人炸毀社區檢測中心及攻擊檢疫人員;有人明知自己確診仍涉嫌外出播毒。其中28歲姓林影印機技術員,被控一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還押至4月20日再訊。
另在3月14日,警方再拘捕兩名本地男子(22歲及31歲),分涉新冠病毒檢測呈陽性後光顧食肆播毒,並於社交平台及討論區煽惑他人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32條,其中22歲男子另於去年7月在討論區鼓吹他人對警務人員使用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