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法立法 料下半年諮詢公眾
特區政府早前在施政報告提出,訂立《網絡安全法》。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資科辦)副總監黃志光昨日出席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視像會議時表示,由保安局牽頭涉及有關網絡安全的立法準備工作,正研究內地相關法例,預計今年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及展開公眾諮詢。
特區政府2021年施政報告指,會為制訂網絡安全法例進行準備工作,通過對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營運者施加網絡安全責任,加強香港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的網絡安全。
黃志光昨日出席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視像會議時表示,保安局已牽頭進行有關網絡安全的立法準備工作,當中正研究內地的相關法例,期望立法清晰界定一些重要基礎設施營運者的網絡安全責任,以保障本港網絡系統,預計今年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及展開公眾諮詢。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盧偉國會上發言時表示,科技發達,近年網上交易及流動理財日趨普及,也令到網上騙案愈來愈多,市民真假難辨,也導致市民變成驚弓之鳥,要求特區政府盡快立法規管。黃志光回應時指出,法律改革委員會正研究與電腦犯罪相關的法例,政府會跟進,暫時未有時間表。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發言時則指,訊息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環節,認為特區政府在採購資訊科技系統時,也須考慮到國家安全環節。他認為,目前雖然還未有確切證據,證明外國的系統設有後門程式(Backdoor),但外國卻不斷以此理由,打擊中國企業。他並指,過往特區政府主要仍採購歐美的品牌系統,但防人之心不可無,建議日後應增加採購更多國內的品牌,可避免外國突然停止供應的風險。
對此,黃志光回應指,特區政府採購時,會進行風險評估,若涉及到較高風險的系統時,便會分散採購,如個別供應商和地區發生事故,也能在短時間內作出調整,在採購系統時會考慮到兼容度,不希望影響服務水平。
立法會文件顯示,創新及科技局、資科辦會繼續加強措施以提高政府內部的網絡安全水平,並支援保安局就訂立網絡安全的法例進行準備工作,通過立法方式清晰界定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營運者的網絡安全責任,加強保障本港網絡系統及重要基礎設施資訊系統的運作及數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