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內容首度納入公務員測試  今日起接受申請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暫定於今年6月11日及18日或如有需要於六月或七月內的其他日期在香港舉行。公務員事務局指,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由今日起報名參加。

發言人表示,政府會在試場採取預防措施,以保障考生和監考人員健康,包括在試場指定位置設置體溫監察站,要求所有考生和監考人員必須通過「疫苗通行證」要求,並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進入試場及在試場內戴上口罩,以及擴闊考生座位之間距離等。如有需要,考試會分多日舉行,以減少每日在試場的考生人數及確保考生之間的社交距離。

發言人指,由今年7月1日起刊登的公務員職位招聘,在新推出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會成為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會考核申請人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無論公務員職位申請人過往曾否參加由當局舉辦的基本法測試或在個別局/部門公務員職位(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招聘過程中安排的基本法測試並取得及格成績,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過往曾參加任何基本法測試的人士如欲應徵今年7月1日起刊登的公務員職位,亦須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並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發言人又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是一張設有中英文版本的選擇題形式試卷,全卷共20題,考生須於30分鐘內完成。考生如在20題中答對10題或以上,會被視為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及格成績,有關成績可用於申請所有公務員職位。

有意參加考試的人士可由今日起,透過當局網頁的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申請,或填寫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申請書(CSB31(3/2022))報考。該申請書可從當局網頁下載,或從民政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視乎諮詢中心及就業中心的運作)。申請人必須於5月3日下午五時前遞交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