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手足」逃台灣 嘆不如二等公民

台灣「中央社」20日發表一個移居台灣港人的專題報道,引述一個「流亡」台灣的港人阿K悲歌,他們這些人在台灣,「比二等公民還二等公民」。

台灣「中央社」引述台灣移民署統計,二○二○年獲得在台居留許可的港人有一萬零八百一十三人,將近是二○一九年五千八百五十八人的兩倍。二○二一年申請居留的人數更上升到一萬一千一百七十三人。在獲定居許可方面,二○二○年有一千五百七十六人,二○二一年則有一千六百八十五人。港人在台的狀態分為旅遊商務簽證的「停留」、就學就業或投資移民的「居留」、以及取得身分證國籍的「定居」三種。

近年台灣收緊審查移居港人和移居條件,對赴台港人造成重大困擾。報道採訪了一名「流亡」的「抗爭者」阿K,他本來已過了求學年齡,但為了有機會申請成為台灣人,被逼重回校園,須經歷四年讀大學加上五年就業的漫長等待,和突破在最後一年每月收入達基本工資兩倍的重重難關,才可入籍,屆時已是人到中年,而高懸的薪資門檻,也讓就讀文科的阿K感到不安。

前途未卜之外,這類流亡者也面臨生計困難。阿K表示,他們來台前未能先存一筆學費,也沒有家庭支援,無奈之下,非法「打黑工」成為這個群體的常態。不少「手足」都遇過被拖欠工資、同工不同酬,甚至性騷擾等問題,他們曾向「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的專員求助,但經常投訴無門。種種困境讓阿K相當灰心。他說:「這讓我覺得,我們比二等公民還二等公民」。而類似阿K這類流亡人士,有一百三十人。報道指他們既回不了香港,又不知能否成為台灣人的不確定性,讓他們感到焦慮不安。